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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0-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资质评估流程
申 请 举办者向机构所在地人口计生局提出申请,并提供规定的材料。所需材料参见《南京市0-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资质评估实施办法》。
受 理 区人口计生局对材料进行初审。
评 估 区人口计生局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对机构资质进行评估,提出评估意见,并将评估意见告知申请人。
信息通报 经营性0-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,人口计生部门将评估意见一周内通报公安(消防)、住建、物价、卫生、食药监等相关部门,并将符合条件的同时通报市人口计生部门。
信息通报 民办非企业单位0-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,人口计生部门审查同意后将评估意见在一周内通报公安(消防)、住建、物价、卫生、食药监等相关部门以及市人口计生部门。
民办非企业单位0-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申办流程
核名。民办非企业单位0-3婴幼儿保育机构,举办者预先下载或领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(变更)名称核准表》,进行名称核准。 资质评估。举办者准备好相关材料,向机构所在区人口计生局提出申请。区人口计生局受理、审核材料、进行实地评估,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意见告知申请人。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及民非法人登记手续。机构应到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证明、到卫生部门申请卫生保健合格证明、到住建部门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材料,提供餐饮的机构应符合食药监部门餐饮管理的有关要求,到机构所在区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等,相关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展服务活动。
经营性0-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申办流程
1、核名、登记。经营性0-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,举办者预先到工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,办理法人登记手续。
2、资质评估。举办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准备好相关材料,向机构所在区人口计生局提出申请。区人口计生局受理、审核材料、进行实地评估,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3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。机构应到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证明、到卫生部门申请卫生保健合格证明、到住建部门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材料,提供餐饮的机构应符合食药监部门餐饮管理的有关要求,相关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展服务活动。
设定依据:《南京市0—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提升行动计划(2017—2020年)》
办理地点:南京市溧水和凤镇计生办 办理时间:每周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1:45;下午14:00-16:45 联系电话:5746007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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